为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办案质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促进矛盾化解。3月23日下午,托克逊县人民检察院对3件拟不起诉案件、1件拟不批准逮捕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托克逊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灏同志主持召开,邀请案件当事人、侦查机关承办人、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热依汗·克热木同志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不批准逮捕的理由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出示了相关证据。

在详细回答听证人员提出的问题后,听证人员分别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发表了意见。经评议,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院对当事人作拟不起诉的决定。

会后,副检察长彭灏表示,托克逊县人民检察院将坚决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应听证尽听证”;将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疑难复杂、引领性案件开展公开听证。以听证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审查案件,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